WFU

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你不知道的藥食同源之陷

 
作者:陳彥都




「藥食同用」是華人世界所特有的文化思維。古時人民就醫不便,運用隨手可得的食物療癒不甚嚴重的疾病、或是藥物處方中加入特定食材,應是因應當時環境所發展出的普遍社會行為。

然而當中醫「治未病」的觀念與方技「神仙」一系重調理養生的觀點逐漸融入之後,某些特定日常食材與藥材在「食物化」與「藥物化」間該如何定義,便開始難以分辨。

傳統中藥材因源於自然,又難以與食物做出明確的區別,「有病治病,無病強身」這樣的錯誤認知與偏見便因此孕育而生,這也使得進補的關鍵期——冬令——成為了藥食誤用的高峰期。

藥王孫思邈曾於《千金要方》中明確定義藥食之別:「安身之本,必資於食,救疾之速,必憑於藥,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不明藥忌者,不能除病也。」雖然藥物與食物皆來自於大自然,但兩者在使用上仍有明確的界線與規範。


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


遠從《內經》時期開始,醫者便已將藥物治病與飲食調理視為療病養生所必須互相配合的「兩種」方法,而對「四氣五味」的掌握,正是療效能否發揮的關鍵之一。其中,氣味之正者,為穀食之屬;氣味之偏者,為藥餌之屬。穀肉蔬果,因偏性不大,故可作為日常飲食以維繫生命;藥物餌石,因有明顯的偏性,故僅宜用來療傷治病而不宜久服。

孫思邈的《千金·食治》雖為「食療」之濫觴,然細觀其於單品食物的載記方式,我們可以發現他仍是以「藥」的觀點來看待「食」的。




以小蒜的記載為例:「味辛、溫、無毒。辛歸脾、腎。主霍亂,腹中不安,消穀,理胃氣,溫中,除邪痺毒氣。五月五日採,曝乾……黃帝云:食小蒜噉生魚,令人奪氣,陰核疼求死。三月勿食小蒜,傷人志性。

這種「性味」、「歸經」、「功能主治」的記載方式不僅符合了漢魏以來諸家本草所通行之體例,於文末所附之「食禁」更可看出食治的最終目標並非單純用在無病強身之補養,而是如何在用五味裨益人體時能盡可能地排除所可能造成的弊害。


「夫為醫者,當須先洞曉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療不愈,然後命藥。」


先食後藥的觀點,雖是基於「藥性剛猛」與「食能養人」等概念所衍生,然未經診斷、確定病因病機便貿然服用,雖是食治,亦能傷人。

當今進補藥材中,以當歸最為常用。人們但知當歸補血,為婦科要藥,然其性滑而善行,不適於腸胃較弱的患者,可能就沒多少人有加以留意。

《神農本草經》有提到:「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中經》。」當歸於其中屬於中品,自不同於一般食物,應遵循相關規範才不會有誤用傷身之憾發生。

在養生意識逐漸抬頭的現代,人們往往片面的遵照著「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觀點於冬季拼命進補,但古典中醫對於「生長收藏」的觀點更著重在人體如何因應自然環境的變化而安頓好自己的身心狀況。


法於陰陽,和於術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


真正的保健,應以飲食作息的調養為重,惟於治病時才以各類藥材為主。是否採取「藥食同用」、「食補調養」,仍應從醫療的立場出發,以免濫用錯用,反致諸疾纏身。


參考文獻


1. 林伯欣:藥食同源觀與疼痛之食與治––以當歸為例。中國飲食文化。2008;4卷1期(2008/01/01),P53 - 80
2. 陳元朋:唐宋食療概念與行為之傳衍——以《千金·食治》為核心的觀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69本4分(1998/12/01),P765 - 825
3. 黃信麒、蔡忠志:「藥」與「毒」—本草學「毒」性觀念的歷史回顧與記述模式的幾點反思。中醫藥雜誌;25卷S期(2014/12/01),P259 - 274